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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逾期欠缴林业相关费用进行催告的公示公告

济南市章丘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逾期欠缴林业相关费用进行催告的公示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相关费用征缴管理,切实维护国有资源资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济南市章丘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现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逾期欠缴林业相关费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公告如下:

一、催告背景
济南市章丘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收到相关金融机构的正式委托,请求协助对逾期欠缴林业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林业信贷资金、森林资源有偿使用费、林业专项基金等)的债务人进行催告。经核实,部分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或政策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已构成逾期欠缴。为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林业经济秩序,现依法开展催告工作。

二、催告对象
本次催告对象为在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区域内,因林业生产经营、资源使用或相关信贷活动,逾期欠缴林业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名单及欠缴金额详见附件,因涉及个人隐私及商业信息,附件通过官方渠道定向发送)。

三、催告要求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各欠缴单位及个人主动与济南市章丘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或委托金融机构联系,核对欠缴金额,并足额缴纳所欠费用。
  2. 对逾期仍未缴纳的,我局将依据委托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配合金融机构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欠缴方自行承担。
  3.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济南市章丘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林业费用征缴科
地址:济南市章丘区XX路XX号
联系电话:0531-XXXXXXXX
联系人:XXX

五、其他事项

  1. 本公告同时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章丘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微信公众号及区属主要媒体发布。
  2. 我局郑重提醒广大林业经营主体,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时履行缴费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林业管理秩序。
  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济南市章丘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济南市章丘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2025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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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1-01 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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